论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以黔东南郎德苗寨为例
民族旅游实质上是以民族文化为主体资源的旅游,通过民族文化类产品将旅游消费者与旅游供给者联结起来,形成旅游活动,并由此构成民族地区的旅游产业。因此,民族旅游可以定义为:在具有自然生态特色和文化特征的少数民族地区所进行的各类旅游。民族旅游地就是“民族旅游”的发生地,是能提供相关旅游产品以及旅游经历的一个少数民族社区(一般需要一定规模的人口聚居点)。这里,民族旅游与民族社区建设紧密相关,民族旅游与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社区建设互为促进,特色村寨建设的成果可以很好地转化为民族旅游资源。下文将从村容村貌、民居保护、传统道德、村治民主、社区保障几个方面介绍在民族旅游开发下郎德上寨的特色村寨建设情况。
民族旅游 村寨建设 资源开发 地域特色
田敏
中南民族大学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94-203
2016-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