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与租借地的建筑:共享的遗产?
在中国的法租界或是租借地兴建的建筑可以说具有一些特殊之处.这里的建筑有的可以说是一丝不苟、极其工整地复制了法国本土建筑的样式,展示了迥异于中国本土的另一种建筑文化和理念,也有的则是结合本土建筑的特征,创造了中西混合的建筑风格.而且无论是在上海、天津,还是汉口和广州湾,这些建筑都拥有一个共通的历史——大量的建筑先是在法国人当政期间所兴建的,建成后其中大部分建筑的使用者是中国人,后来它们被交还给中国,再后来建筑的用途也开始出现或多或少的变化.到了今天,随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以及很多老城区的改造,对这些非中国传统式建筑遗产的甄别和保护的问题也渐渐凸显了出来。虽然保留而不是摧毁这些建筑已经成为今天的一种共识,但是哪些建筑应当得到保护、如何保护、建筑遗产是否应当恢复其原有用途还是应当赋予新的用途、建筑最初的兴建者、今日的使用者或是建筑保护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在建筑的保护中应当或者可以承担什么样的角色。这些问题可以说依然未能得到比较充分的解答。作者认为此类建筑遗产可以说是一种共享的遗产,从共享的遗产这个角度出发,对在此类建筑遗产保护中展开讨论。
建筑遗产 法国租借地 文化保护 共享理念
尹冬茗
法国里昂东亚研究院
国内会议
广东湛江
中文
463-464
2016-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