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医院门诊退药原因分析及对策
医院药房是为患者提供药品服务的重要窗口,药品的安全、有效直接关系到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管理水平也影响着医疗服务的质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这个法规给医疗单位拒绝退药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退药时有发生,为了减少医患纠纷,药房人员只好酌情予以退药.这不仅增加了药房人员的工作量,还造成医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本文就退药单据进行统计分析,旨在为建立合理有效的退药机制提供依据,为减少退药发生制定对策,从而保障药品质量,维护医院和患者权益.
二甲医院 门诊药房 退药机制 药品质量
汪加龙
舒城县人民医院
国内会议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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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722
201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