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清代四川凉山土地租佃中的”汉把”--几份清代西昌县契约的解读

四川凉山是中国最主要的彝族聚居区,也被认为是奴隶社会的典型地区,按照一般看法,直到1950年代的民主改革后,奴隶社会生产关系才真正被废除.有意思的是,这一被认为典型奴隶社会的地区,在清代出现了大量的土地租佃现象,引起了学界的较多关注.学者们对租佃制的性质、产生的原因、主要形式等进行了探讨.但凉山地区土地租佃中的”汉把”的角色以及”汉把租”,尚未被学者留意到,笔者根据近年来所搜集到的一些清代西昌县契约,对此作简要探讨,土地租佃中的“汉把”、“汉把租”的出现,除了汉、彝双方语言不通外,更重要的是缘于下列事实:清王朝对凉山的实际统治有限,也无法培植一位土司来管治整个凉山,凉山实际上就是诸多土司、黑彝各自为政的局面。这也意味着,在汉彝双方相互熟悉,或者黑彝势力衰微的情况下,或者在官方能有效控制的地区,汉彝双方的租佃关系中也可能不需要汉把,或者不必付出额外的“汉把租”。这可以从一些土地买卖的契约中得到旁证,并未有汉把居间牵线、做保。虽然笔者并不清楚买、卖人的身份,也不知道这些土地的具体坐落。但“具粮已载在前契”说明,这是一块在官府有登记的土地,载有税粮,而田主无疑也是属于“编户齐民”,这可以帮助理解为何这一桩买卖没有汉把出现。事实上,笔者尚见到四、五份汉夷之间田土买卖的契约,均没有汉把出场,而这些土地均载有税粮。

清朝时期 土地租佃 汉把现象 官方控制

温春来

中山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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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