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非集中建设地带生态控规编制的思考
十九大以来,中央提出生态文明战略,进一步要求提高空间治理能力.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法定规划之一,在引导城市发展、协调利益主体、推动规划实施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对于城乡非集中建设地带的管控,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宏观层面的空间管制,缺少中观、微观的管控手段.目前,传统发展型的控规编制技术难以体现城乡非集中建设区生态服务的综合价值.本文总结中国香港地区”不包括的土地”(郊野公园、乡村发展地区)拟定发展审批地区图、德国建造规划对建造窗口外公共利益区域的控制,以及广州番禺、海珠和天津滨海新区等地的探索,提出对城乡非集中建设地带编制生态控规,纳入法定规划的编制体系,能够有效实现总体空间规划管制目标的传导,充分体现非集中建设地带生态服务价值,引导城乡非集中建设地带生态维育与城乡发展的平衡;并对构建生态控规的编制路径、管控思路与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非集中建设地带 生态环境 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工作
汤圆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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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