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实施性规划设计管控实践--以上海新顾城为例
习近平指出,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就是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个基本特征,是抓经济工作必须把握的大前提、大逻辑.这就要求在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以高品质带动高质量发展,也就对规划设计的落地性与区域管控的精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给传统规划设计及规划管控带来了新的挑战——”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脱节,规划设计难以落实、空间建设品质难以保障是传统规划体系的弊端之一”.本文以上海宝山新顾城项目为例,探讨在控规、城市设计以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通过专项整合、指标增补落实、设计对接、部门协调、开发建设导则编制等一系列步骤将诸多规划设计成果梳理成一份空间上无矛盾、实施上可落实的规划管控文件,运用于各规划管理部门,有效管控后续开发建设,以实现规划设计的意图.
城市规划设计 可实施性 开发建设导则 编制工作
张绍华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国内会议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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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