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深圳市原农村城市化土地问题及对策刍议

深圳分别在1992年和2004年通过统征地、统转地工作,将原农村集体土地全部转变为国有土地.但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资金补偿不到位、土地关系没有理顺等问题,使得目前原农村集体掌控的近4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中,多数为未完善征(转)地手续用地,这些用地因产权限制而无法进入市场流通,陷入了”村民用不好、政府拿不走、市场难作为”的更新困境.深圳经过四十年的发展,新增土地资源供应十分紧缺,通过二次开发释放土地空间,已成为深圳土地供应的主要来源.本文从城市建设管理角度出发,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实地调研,回顾了深圳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剖析了原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化产生的各类问题、总结了当前深圳市通过”申报”历史违建”处理;开展城市更新,设置合法用地比例门槛;实施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赋予原农村合法土地产权;构建不同存量开发政策的联动机制”这四类措施实现原农村土地问题的解决,以期为其他城市在土地征收、城中村更新、存量发展方面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城市更新 原农村集体土地 存量开发 联动机制

陈佳佳 冯都喜 许玥 于涛

深圳鼎鸿发展顾问有限公司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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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