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不同规划编制主体主导的乡村规划的差异

分析珠海市2012年由市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的乡村规划和2018年由镇政府主导编制的乡村规划的差异,讨论不同规划编制主体主导编制的乡村规划的特点和存在问题,对比两轮乡村规划的差异,从规划回归、规划为民和规划务实3个方面改善乡村规划编制的建议.本阶段乡村规划的编制主体为镇政府,重点从产业振兴、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完善3个方面,通过挖掘乡村特色、结合乡村现状情况开展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本阶段的乡村规划关注乡村经济发展和乡村特色营造。

乡村规划 编制主体 产业振兴 环境管理 基础设施

杨磊 许金华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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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