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文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立法思路初探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产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可以促进能源、资源节约、生产技术的改进及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这些都会带来长期巨大经济效益并使生产建立在更先进的技术基础上,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片面地谋求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以牺牲生态环境来发展经济是一条死胡同,到头来必然付出高昂的经济和社会代价,如何在发展中国家找到一种适当规模和速度的发展方式,使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客观的比例协调起来,做到既要使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又能保护和改善环境,只有尽可能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统一起来,本文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对在新时期我国环境立法如何正确处理生态环境、社会、资源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提出一些本人的建设性意见.
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 监管机制 立法完善
刘江晖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417000
国内会议
西安
中文
129-133
2019-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