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问责:理念、标准与主体
现代治理体系下高校研究生教育由行政、学术、市场三类主体共治,责任共担.行政类主体对外适性质量负责,学术类主体对内适性质量负责,市场类主体对个适性质量负责.高校研究生教育外适性、内适性和个适性三维质量,由不同主体分别制订质量标准并进行质量问题判定,在三维质量细化基础上进行责任主体界定并进行质量问责.
研究生教育 质量问责 责任主体
梁传杰 邓宸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430070
国内会议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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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439
2017-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