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水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小农水产权模式

从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来看,单纯地依靠行政管理已不适应现代化农业建设和现代化农村建设对小农水的需求.在新形势下完善小农水产权制度,有必要遵循更加科学化和现代化的理念和思路,即将小农水的产权问题置于治理的视角下,使小农水产权制度回归到其本来面目.政府、社会投资者、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多元主体应当共同作为水治理主体参与小农水产权制度构建,并针对不同主体的不同定位,从利益关系人的参与度、考核与问责机制等方面构建细化的善治指标.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产权模式 立法完善 水治理主体 利益关系人 参与度 考核制度 问责机制

李祎恒

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国内会议

中国水利学会2017学术年会

西安

中文

20-24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