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莱茵河水治理经验探索《长江保护法》制度设计
1986年桑多兹(Sandoz)化工事故唤醒了欧洲政府和民众,大力加强莱茵河治理,在”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ICPR)的协调下,协同合作,还莱茵河以清澈优质之水.与莱茵河当年面临的情况相似,随着经济的发展,长江沿岸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莱茵河和长江虽然一个是欧洲的国际河流,一个是中国的国内河流,但两者流域覆盖面都很广,都处于经济发达地带,都因经济工业发展面临生态环境受损的问题.在长江流域水治理以及《长江保护法》制度设计方面,可以借鉴莱茵河水治理的经验,不断探索、完善制度,还长江以清澈优质之水.
长江保护法 立法完善 跨区域协调机制 组织机构 环保意识
孙珺 葛勇平 吴风雨
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国内会议
西安
中文
30-34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