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异质性农业经营主体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获性分析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施行,为缓解我国农村地区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融资约束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渠道与发展方向.由于小农户、规模农户(含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权设定、组织架构以及经营特性方面存在差异性,使得三者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可获性及影响因素存在差异.利用试点地区的调研数据实证分析发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获性总体水平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略优于小农户,但低于规模农户的可获性.此外,影响三种不同类型农业经营主体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信贷可获性水平的显著变量存在差异.

农地经营权 抵押贷款 可获性 风险防范

顾庆康 林乐芬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南京210095

国内会议

2017年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45-57

2017-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