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调查与思考--基于135个人民法庭的实证分析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牢牢牵住的”牛鼻子”.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既位于化解矛盾的第一线,也处在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一线,因此,自然成为各地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试验田”.为深入了解法庭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情况,客观评价实际效果,津市法院课题组选取了湖南、湖北、江苏、广东、贵州、重庆等六个省份共43个人民法庭作为实证调研之地,派出了四个调研组,历时6个月,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形式来获取第一手资料,同时还采用电话访谈、文献查阅及网络搜索等方式,对样本周边地区法庭进行辅助调查,使样本扩充至135个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 司法责任制 体制改革
高岚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研究室
国内会议
江苏徐州
中文
182-186
2017-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