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育龄妇女一孩生育登记服务办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前身是生育审批制度,准生证作为生育审批制度的产物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控制人口出生数量方面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1995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试点起,各地为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陆续将准生证改为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作为掌握信息、纳入管理、提供服务的有效凭证,在前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生育服务证承载的信息基本包括育龄妇女本人基本情况及生育节育情况,较之于之前的单纯以管控为目的的准生证,融入了更多的计划生育服务内容,可以体现已婚育龄妇女从怀孕到生育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流动人口 育龄妇女 一孩生育登记服务 计划生育
刘冬梅 王晖 龚双燕 杜旻 刘鸿雁 宗玥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14-121
2017-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