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育间隔政策的历史变动分析
生育行为是人类的基本行为,其所具有的数量、时间和性别的三维特征已被广泛认同.在既定的妇女生育期内,随着现代避孕手段的普及,生育间隙可被任意扩大.生育间隔通过调节人类的生育密度不仅影响时期生育水平,降低妇女终身生育率,而且影响代际生产.正基于此,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制定之初,除规定每对夫妇可以合法生育的子女数量,对依法可生育二孩的人群还提出了要间隔一定年限方可生育二孩的要求.其时起,间隔生育就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对生育一孩和二孩的时间间隔长度进行明确要求成为我国特有的对生育行为的政策调控.
生育间隔政策 历史变动 公民权利 生育意愿
张翠玲 刘鸿雁 王晓峰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325-349
2017-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