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关键:合理处置举办者产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学校举办者之所以积极主动建校办学,根本目的是赢得预期的市场利益,其经济关系占据主导地位.现有民办学校举办者的产权不明、权责利失衡等财产关系问题是制约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的根本性障碍.基于民办教育历史与现实考虑,实现现有民办学校平稳向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转型分流,关键是依法保护举办者的财产权益.在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中,政府应客观公平地处理民办学校存量产权关系,善待举办者应有的财产利益,建立适当的财产保值增值激励,完善产权运行保障机制,以始终保护举办者的办学积极性.

民办学校 分类管理 产权关系 政府职能

李文章 冯东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宝鸡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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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