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初探

代表性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作用最为重要.当前中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过程中四个部门的四级认定体系同时并存,存在着缺少对普通传承人权利的保护、对团体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不够客观、缺乏对代表性传承人本人意愿的尊重、对民俗类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不够科学、少数民族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比例偏少等问题.在借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日本、韩国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的可能路径主要包括统一由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适当提高认定的条件,优化认定的程序,增加代表性传承人的种类,促进来源群体对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的有效参与,创设临时性指定制度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 认定制度 少数民族

田艳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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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349

2017-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