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宁波实践与思考
长期护理保险(Long-Term Care Insurance)是独立于现有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险种之外的新险种.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旨在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和生活照料难题.2016年7月,宁波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是浙江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建立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仅是宁波市养老服务业的创新之举,也是宁波市建设”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宁波已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预计“十三五”末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将突破160万人,每4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将迅速增加。而人口流动、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等现象,使得以家庭为主的照护方式越来越难以独自承担长期照护的责任。鉴于此,探索建立城乡居民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将长期照护领域的福利安排从“残补型”转向适度普惠的“制度型”,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长期照护供需矛盾、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的重要制度创新。在覆盖上,把握适度普惠、逐步推进的理念,在主体上,坚持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原则,在运作上,构建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和给付模式,在支撑上,加快长效发展的配套体系建设。
长期护理保险 管理制度 政策调整 政府职能
史斌
宁波市社会科学院社会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66-173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