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以责任评估为抓手激发社会科普活力--杭州科普社会责任评估的探索与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三章对社会责任作了规定,指出:”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其中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等14类主体科普中的责任做出具体规定.但是作为倡导性法规条文,存在刚性不足的问题.建立科普社会责任评估制度是对科普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及问题导向的完善.本文从梳理分析科普社会责任入手,总结杭州市科协开展科普社会责任评估试点的做法:一是人大授权,立法保障;二是细化标准,分类施行;三是第三方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完善科普社会责任评估制度做出了三点思考:抓好试点,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做好点赞、形成常态.通过实践探索和研究思考,为建立健全科普社会责任评估制度提供参考.

科普工作 社会责任 评估体系

余勇平

浙江省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310006

国内会议

第二十四届全国科普理论研讨会 暨第九届馆校结合科学教育论坛

珠海

中文

350-354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