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洋渔业管理相关问题的探讨
我国是一个海洋渔业资源大国,海洋渔业的总产量常年居世界的首位,但在海洋渔业管理还存在伏季休渔设置不合理、海洋执法中部分法律适用不规范、“两法衔接”难推行等问题,这些都是我国当前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制度优化的方向。建议东海和黄、渤海休渔期要与主要经济鱼类繁殖期相统一;要加强海洋渔业执法的法律适用的研究,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两法衔接”涉及渔政机构和公检法部门的配合,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渔政机构要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应从速完善海洋渔业法律法规,健全各项管理体制,强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创新渔业管理手段,充分调动起各方资源“打非治违”,确保海洋渔业生产秩序和谐,渔业发展动力持续稳定。
海洋渔业 法治化建设 休渔期 渔政机构
王志明
江苏省海洋渔业指挥部,江苏南通220006
国内会议
青岛
中文
310-314
201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