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损伤伴嗅觉障碍47例法医学分析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已将嗅觉完全丧失纳入十级伤残,而嗅觉障碍的鉴定恰恰是法医临床鉴定工作中的难点,笔者将收集到的47例嗅觉障碍的材料总结如下,意在为新标准中嗅觉障碍的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
法医学鉴定 颅脑损伤 嗅觉障碍 致残程度 分级方法
许成武 虞海刚
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浙江 桐庐 311500 浙江省临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浙江 临安 311300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31-34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