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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致肾周尿囊肿的法医学鉴定1例

肾周尿囊肿即肾周假性囊肿,1935年由Crabtree首次描述,当肾或输尿管上段损伤后,尿液经损伤处溢至肾周,肾周脂肪在尿液刺激下液化,2-5d后由纤维组织包裹形成。本例中怀疑为肾周尿囊肿的时间为外伤后48d,发现时间较晚。王国耀等认为对外伤后确诊有瘘管者宜手术治疗。本例中虽未确诊有瘘管,如果继续予以保守治疗,会出现尿囊肿难以吸收、破裂,血、尿外渗,甚至肾周脓肿或者化脓性腹膜炎等一系列严重并发症的可能,且出现并发症后,仍需进行手术治疗。作者认为,在基本排除病理因素引起的肾周尿囊肿的情况下,根据患者腰部淤青外伤史,本例外伤史明确,伤后CT检查证实左肾包膜下血肿、左第12后肋一处骨折,出现血尿情况,前期予以保守治疗未出现明显效果,患者两周复查CT后,反而出现肾周血肿量增大且密度降低,可疑存在肾周尿囊肿。综合考虑到患者有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及不良预后,具有手术治疗的适应征,最终术中所见也证实了损伤致肾包膜下血肿及左肾破口,继而并发形成了肾周尿囊肿的病程,术后复查正常,该损伤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7.2g之规定,评定为重伤二级。

法医鉴定 肾周尿囊肿 计算机断层扫描 手术治疗

黄国强 王力峰 李超

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刑警大队 江苏 苏州 215131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刑侦大队 江苏 苏州 215200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上海 2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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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