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感觉障碍评定损伤程度2例分析
手功能障碍包括手的感觉障碍和运动障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明确规定”手感觉丧失功能的计算按相应手功能丧失程度的50%计算”,但标准实施以来,在损伤程度鉴定涉及手功能评定时,司法鉴定人常忽略感觉障碍对手功能的影响,出现鉴定意见谬误.笔者在技术审核中遇到两例,报道如下.
法医鉴定 手功能障碍 损伤程度 技术审核
郭琥 高建勋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 开封 475000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刑侦大队 浙江 宁波 315200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107-108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