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舟骨骨折致伤方式的法医学鉴定1例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0.44条及附则6.7条规定,在排除撕脱性骨折的前提下,其左舟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一是舟骨通过韧带等与其他腕骨形成一个较为致密稳定的解剖位置,在受力的过程中不易滑脱,易形成损伤;二是特殊的解剖结构。根据骨形态的差异,腕骨属于短骨,短骨一般呈立方形,纵、横、高大致相等,除表面为密质骨外,内部为松质骨。舟骨腰部细窄,极易发生断裂,是腕骨中最易发生骨折的腕骨,多显示横形或斜形骨折,断端显示移位或无移位。三是损伤的力学分析。致伤物体积较大,且具有较大质量(8.6kg),对方为成年青壮年,挥动致伤物过程中力量大,手部在挡住外力过程中,腕关节挠偏过程中发生突然而强烈地收缩,瞬间作用在舟骨上力量强大,从而导致舟骨骨折。
法医鉴定 舟骨骨折 致伤方式 解剖结构
罗敏 董金和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江苏 盐城 224005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130-130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