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关节功能评价、手功能丧失程度评定、脊柱损伤在损伤程度和(或)伤残程度评定中存在的问题的探讨
损伤程度、伤残程度评定系法医临床学的重要内容,所适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简称损伤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简称《分级标准》)皆系近年来所颁布.四肢、手和脊柱损伤在检案实践中较为常见,本文尝试就笔者感到困惑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不当之处希望大家斧正.
法医鉴定 关节功能评价 手功能丧失程度 脊柱损伤
郑杏斌
广东省南天司法鉴定所 广东 深圳 518045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185-187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