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眶内壁骨折损伤鉴定探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条款5.2.5d)眶内壁骨折为轻微伤,但此眶内壁骨折并非条款5.2.4f )“单纯眶内壁骨折”的描述语言,条款5.2.5d)中眶内壁骨折是否就是条款5.2.4f)中单纯眶内壁骨折,二者的不一致性让使用条款者产生了理解困难。把“单纯”解释为未遗留功能障碍。按照笔者的观点单纯二字确可解释为“非附加功能性,例如一侧眶内壁骨折视力降低、复视等情况则为非单纯眶内壁骨折”,但也可解释为“特指眶内壁,例如眶内壁骨折合并鼻中隔(单侧鼻骨)骨折等情况则为非单纯眶内壁骨折”,是否笔者所提及的两种情况均可视为轻伤二级?则需要更权威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附则及附录解释。

法医鉴定 眶内壁骨折 诊断标准 分类方法

黄恩泽

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法医中队 广东 东莞 523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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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206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