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鼻部骨折法医学鉴定256例

本文案例中,有一典型造作伤:某男子于伤后第4天要求伤情鉴定,自述被“拳头”一拳打伤,并提供伤后第3天拍摄的CT“双侧鼻骨、双上领骨额突粉碎性骨折,左颧骨骨折,左眼眶内侧壁、下壁粉碎性骨折”。鉴定人审核材料发现,其自述的致伤方式与其损伤的严重程度差异巨大,随即要求委托单位提供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出警影像视频等资料,发现被鉴定人案发时无鼻蛆、颜面部肿胀不明显,面部损伤系在纠纷过程中与对方当事人肢体发生轻微接触所致,所受外力的意向性不强。而其“双侧鼻骨、双上领骨额突粉碎性骨折,左颧骨骨折,左眼眶内侧壁、下壁粉碎性骨折”损伤作用力巨大,程度严重,一次拳头击打、肢体磕碰不能形成。据此,鉴定人作出该损伤与此次外伤无因果关系、认定依据不足的鉴定意见。后经委托人进一步调查,被鉴定人交待其左颜面部、鼻部损伤系伤后第二天,指使其家属以丝巾包裹工兵铲,铲面直接打击所致。

法医鉴定 鼻部骨折 造作伤 影像学诊断

黄文辉 苏毅 方灿生

福建省龙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福建 漳州 363100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侦大队,福建 漳州 363000 福建省云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福建 漳州 363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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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11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