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眼眶内侧壁骨折合并鼻骨骨折的法医学鉴定的思考
笔者认为,单纯性眼眶内侧壁骨折在骨折危害性等情况都不亚于鼻骨骨折,而且在日常的伤害鉴定过程中单纯性眼眶骨折合并鼻骨骨折的情况也比较多见,因此笔者认为当单纯性眼眶内侧壁骨折在合并单侧鼻骨或者上领骨额突线性骨折出现时可参照新《标准》的5.2.4o,以完善单纯性眼眶内侧壁骨折的鉴定标准。
法医鉴定 眼眶内侧壁骨折 鼻骨骨折 伤残等级 标准体系
应玮 张蜀
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浙江 永康 321300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259-260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