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外伤性青光眼法医学分析1例

视器视力损伤的鉴定是法医临床鉴定实践中是难点,由于中国体检制度不完善,对损伤前视器视力的健康状况取证困难,造成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对既往病史的排除、损伤与外伤之间的关系、自身疾病的影响程度的判断困难。在鉴定实务中应尽量全的收集被鉴定人既往病史,结合客观检查(视觉电生理)综合判断。在技术性证据审查中也应重点审查对既往病史的排除、损伤与外伤之间的关系、自身疾病的影响程度,必要时可以复查视觉电生理,防止判断失误。

法医鉴定 外伤性青光眼 电生理检查 因果关系

袁银娣 吕红光 陈敏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安徽 滁州 239000 安徽省滁州琅琊区人民检察院 安徽 滁州 239000 安徽省滁州市公安局 安徽 滁州 239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乌鲁木齐

中文

261-262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