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诌议成伤机制分析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已于2014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标准中分部位对损伤程度评定条款作了清晰明了的规定.如果仅根据医院诊断或辅助检查结果、不考虑损伤的成伤机制而简单的依据该损伤与标准相对应的条款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相信具有一定阅读和理解能力的小学生也能胜任,那么”鉴定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人进行的法律规定”也就失去了存在价值.对于特殊鉴定多注意有关损伤形成机制的分析,不但可以理清外伤性和外伤后、损伤与疾病、新伤与陈伤,还可以防止因就伤论伤而出现鉴定失误,远离苍蝇,在业界提高知名度。

法医鉴定 成伤机制 损伤程度 评价标准

富嘉莉 金利刚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浙江 杭州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浙江 杭州 311203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乌鲁木齐

中文

326-327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