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医疗因素对法医损伤程度鉴定的影响

医疗因素由于其特殊性,在现有的司法体系和技术条件下,想完全排除其对损伤程度的负面影响很难做到。在鉴定工作中,要对可疑的医疗资料反复复查和甄别,去伪存真、纠正谬误,重视医疗材料以外的证据的采集,不要拘泥于常规的检查方法,只要对鉴定有帮助,可以开拓性地利用多种检查方法,要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既要有机借鉴医疗记载,又不能过于迷信临床权威,必须正确处理好这些相关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才能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准确性,为司法实践提供科学准确的证据。

法医鉴定 损伤程度 医疗因素 评定标准

宋维平 李栋栋

广州省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刑侦大队 广州 中山 528463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乌鲁木齐

中文

363-364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