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体制的反思及重构

中国医疗事故鉴定体制重构的具体设想应出台《司法鉴定法》,司法行政部门对申请从事医疗事故鉴定的社会鉴定机构进行审查、注册,建立鉴定人名册制度,完善鉴定结论的质证、认证和采信程序,建立完善鉴定人责任制度。

法医鉴定 医疗事故 管理机制 法定程序 责任制度

张东祥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 盐城 224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乌鲁木齐

中文

390-392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