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多种暴力联合致死的法医学分析1例

2015年1月20日下午5时许,某县某乡某村郭某报警称收到妻子申某被人绑架的短信,并在家中发现血迹及脸盆、炉圈等物品丢失,后经勘验现场,发现了墙面及楼梯间少量喷溅样血迹、地面带血的烟头等,通过侦查措施,于当晚锁定了嫌疑人王某,并在其家中搜查到申某的手机、手机卡、血衣、绳索及郭某家丢失的物品,王某为腿脚不方便的残疾人,通过审讯,其交代了与嫌疑人杨某合谋绑架勒索并杀害申某的事实,第二天在王某的指认下从邻村的一坟地内挖出申某尸体.首先,根据死者口鼻腔及气管无异物,排除活埋窒息死亡。其次,对于钝性外力作用导致的外伤,有头面部的损伤、颈部的损伤、四肢部位的损伤,四肢部位的损伤类型为皮肤擦伤及软组织挫伤,为非致命伤,头面部损伤有头面部多处挫裂创、头皮下广泛性出血、双侧颞肌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外伤性蛛网膜出血,其头面部的损伤类型及程度,应为致命伤。而死者睑结膜及心尖部有出血点,肺动脉根部及左肺隔面出血斑窒息征象明显,颈部索沟且有索沟下皮内出血等生活反应,应为生前勒颈致人机械性窒息死亡,亦为致命伤。对于以上两种暴力因素难分主次,死亡原因确定为钝器致颅脑损伤合并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本案中,涉及两种暴力因素或者两种不同性质的死亡原因,并涉及到两个嫌疑人,且两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推脱责任,在分析死亡原因时就要慎重对待这两种暴力因素在死因中的作用,在此定性之前存在着争议,但最终通过尸体征象及各种死亡机理的探讨及科学分析,最终确定为联合死因,即意味着杨某与王某对于申某的死亡都负主要责任,无疑对于嫌疑人判罪量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钝器致颅脑损伤 绳索勒颈 死因分析 法医学鉴定

王丽梅 康涛波

河北省涉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 河北 涉县 0564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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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552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