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的论著观点能否作为损伤鉴定标准
某检察院公诉科在审理钟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该案存在三份不同的鉴定文书:某公安分局第一次重新鉴定鉴定意见为轻伤二级;某社会鉴定机构第二次重新鉴定鉴定意见为轻微伤;某市公安局第三次重新鉴定鉴定意见为轻伤二级.经过检察机关法医文证审查发现,该案第二次重新鉴定存在较明显的鉴定漏洞,鉴定不科学不规范不合理,轻微伤鉴定意见不可信,并出具了相应的文证审查意见;公诉部门采信了检察机关法医文证审查意见,并按轻伤二级将该故意伤害案移送起诉至某区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 损伤程度 法医学鉴定 学者论著观点
吴跃欣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 江西 九江 332000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577-578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