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一例非典型缢死现场的法医学分析

5.19日16时许,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XX镇XX村有一人上吊自杀,需要治安大队与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处置现场.治安大队与法医于16时20分许到达XX村现场,据了解,现场已全部破坏,绳子被取下,绳扣被解开,衣服已更新,外表血迹被擦拭,家属迫切要求火化.根据家属描述,结合尸表检验,尸体眼部青紫肿胀在自缢且头部后仰的过程中是不可能形成的,下颌部死后伤无法解释,与家属所描述体位相矛盾,缢沟呈闭锁形式,缢沟深度左前较右后较轻,与家属描述绳结在前方不相符合,怀疑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大。经第一现场多人证实,证明其母亲死者呈现低头现象,而不是头部后仰状态,眼部青紫肿胀现象为血液回流受阻,但仍有部分动脉供血所形成;绳结为活套,绳结位于左前方,加上体位呈坐位,死后挣扎,便形成了没有提空现场的“o”形沟。经现场重勘,缢锁较长,根据悬挂位置和尸体原始状态,自缢能够形成。因此确定李xx为自缢。

非典型缢死 法医学鉴定 死亡特征

徐明 邓昌昱 刘洪鹏 逄勃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市民之家公安局 山东 潍坊 2615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乌鲁木齐

中文

584-585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