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医鉴定文书的规范性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应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对伤害程度、死亡原因、致伤物种类、个体识别、事实确认等提出结论性意见.鉴定文书特点:法医鉴定文书分为《鉴定书》和《检验报告》两种格式,《鉴定书》是客观反映鉴定的由来、鉴定过程,经过检验、论证得出鉴定意见的.《检验报告》为客观反映鉴定的由来、鉴定过程,经过检验直接得出的结果.鉴定文书要遵循法律文书的制作的基本要求:基本概念清楚,使用统一的专业术语;鉴定格式规范、文字简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确切无误;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使用国家标准简体汉字;内容系统全面实事求是,分析说明逻辑性强,文字结构层次分明,论据可靠充分,结论准确无误,不允许使用有歧义的字、词、句及方言、土语;图片清晰、资料齐全。
法医鉴定文书 格式分类 所含内容 制作标准 规范性
石岩彬 窦江波 刘天福 李长青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事技术大队 甘肃 兰州 730030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589-590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