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外伤性流产法医学鉴定2例分析

陈某,女,25岁,2012年10月15日被一小汽车挂倒在地,后被送入医院.次日B超检查示”宫内妊娠(约7W),胚胎发育正常”.住院病历记载:孕1产0,无流产史.月经周期正常;2012年8月7日,阴道发育正常,无出血;宫颈光滑,质地软,宫口闭合,无接触性出血;宫体孕2月大,前位,质地中,无压痛,活动可.X线检查示”骨盆多发性粉碎性骨折”.临床医生考虑:胚胎接受X线照射、骨盆多发骨折,建议终止妊娠.在法医临床实践中,非外伤性流产比例要明显多于外伤性流产。在分析外伤与流产之间因果关系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①是否有明确外伤史,外伤严重程度,外伤的部位,以及外伤部位与子宫的位置关系,特别是要注意判定腹部之外其他部位暴力是否可以通过力传导或全身反应而影响胎儿发育的可能;②明确的流产诊断依据(流产先兆、绒毛组织娩出),外伤与流产发生的先后顺序及间隔时间,本报道案例2通过检验即发现其流产早先于外伤,而排除了外伤导致流产的可能;③分析明确外伤和流产的因果关系(直接原因、根本原因、辅助原因、诱因、中介原因、联合原因、协同原因),不同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包含有上述其中几类原因。

外伤性流产 法医学鉴定 外伤部位 子宫位置

钟英坤 陈永朝 孙学春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广东 汕头 515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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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645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