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政府组织的隐患排查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间的关系

本文从政府组织的各类涉及隐患排查的工作现状出发,分析了目前政府采用的比较典型的涉及隐患排查的工作模式,如日常的执法检查、各行业或专业类型的专项整治、政府购买技术服务的隐患排查等,主要总结提出了:当前政府采用”望闻问切”的检查方式,是基本符合落实政府监管职责需求的;政府购买技术服务,主题应是帮助安监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对于企业的帮扶、指导不应成为政府购买技术服务的主要内容;隐患排查及其整治复查工作,应该尊重客观规律,不能搞纯粹的政治运动;各级安监部门应利用”综合监管”这把双刃剑,完成好安监部门自身的行业监管职能,并协调处理好各部门安全相关的工作,但工作的落脚点都是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政府组织 隐患排查 主体责任 综合监管

徐超志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广东佛山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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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