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对越南封建法律法令的影响
越南独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者推行儒家所倡导的宗法制度,规范和加强社会的宗法体系,巩固和强化封建中央集杈统治.历代越南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强化中央集权,从陈朝以后的历代皇帝,都把维护封建大一统,强调君权至上和等级尊卑制度的儒家学说作为自己的统治思想武器.在沿袭中国封建统治者的统治机构和典章制度的同时,自上而下地大力推广儒学,将儒学定位为”国学”,”国教”,以儒家思想为立国的理论基础.以”三纲五常”的宗法思想规范朝纲和社会秩序,以儒家的伦理道德教化百姓.通过学校教育,向老百姓灌输儒家思想.同时将儒家的伦理道德具体化为可操作的法律条文,强制人民在日常生活中遵照执行.从历史上可以看出,儒学或者说儒教,是越南封建王朝制定法律法令的理论依据和思想基础.
封建王朝 法律制度 儒家思想 越南
范玉红
越南社会科学院南部社会科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35-446
2016-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