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的风险评估及伦理审查
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在监督管理的操作层面存在不足,目前大多数机构由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批、评估风险从而保护受试者.受试者在参加临床研究时会受到来自身体生理伤害、心理精神危害、隐私侵犯与个人信息资料泄露以及经济侵犯的风险,风险存在不大于最小风险、低风险、中度风险及高风险四个等级.伦理委员会在审查时应基于风险进行评估,考虑研究内容和研究操作所带来的风险,从研究人员资质、受试人群的选择、前期研究基础、干预因素及应急抢救预案等方面综合评估.本文从超说明书用药研究、特殊人群的临床研究、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和不大于最小风险的临床研究四个方面浅析伦理委员会如何对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进行基于风险的伦理审查.
研究者发起 临床研究 风险评估 伦理审查
江学维 曹江 梁蓓蓓 蔡芸 王瑾 王睿 白楠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药物临床研究中心,北京,100853
国内会议
西安
中文
415-419
2017-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