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实践中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证据问题的思考

随着烟草违法案件案情的日益复杂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认定的工作也日渐困难.本文围绕无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从证据角度入手,对该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和特殊证据规格进行学理分析,并详细探讨实践中该违法行为证据的使用,以期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实际 操作中认定该违法行为提供些许建议.

烟草专卖 无证批发行为 构成要件 证据规格

崔玮婷

上海烟草集团长宁烟草糖酒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烟草专卖局)上海市长宁区汇川路128 号,200042

国内会议

中国烟草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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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7

201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