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大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及启示
河流是人类文明的摇篮,滔滔不绝的江水及流域良好生态养育了灿烂的两河流域文明、尼罗河流域文明、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文明和恒河流域文明.”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描述了农耕时代人类与河流和谐相处的前景.然而,随着人口的剧增,尤其是工业化的高速发展,对河流的恰当利用和过度开发现象逐渐增多,更有甚者,把河流当成了排放工业和废水的”下水道”,导致部分河流或河段鱼虾绝迹.上世纪下半叶,许多发达国家痛定思痛,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大批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签署了一系列保护国际河流的水质的相关协定,一度污染严重的莱茵河、泰晤士河等生态修复获得巨大成功,再次成为生态优美、环境良好的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
环境保护 立法模式 大河流域
彭智敏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
国内会议
贵州余庆
中文
50-55
2017-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