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困境与立法完善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具有一定的福利性,其宗旨乃在于解决农民的住房问题.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已经突显出相当的滞后性,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急需改革,虽然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但远未达到预期效果.本文系统梳理法律部门之间的冲突性规范,构建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体系;消除用益物权的各种制度壁垒,实现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农村宅基地 使用权流转 立法建议

肖少启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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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