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相互制农业保险的经济效应分析
自古以来,农业就是中国的基础产业,关系着社会安定、百姓生活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同时这一产业自身周期长、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具有地域差异性等特点也使得农业保险与其他一般的财产保险区分开来.黑龙江垦区作为中国重要的粮食战略后备基地和商品粮基地,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也是最早被列入农业保险试点的地区之一.为了提高农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需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和保障性作用.近年来,无论是在中央一号文件还是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农业保险都备受关注.本文结合最新相关政策文件,通过研究已有相关成果和具体数据在文献资料和数据信息基础上加以现实性分析,以相互制农业保险制度在黑龙江垦区的发展作为研究对象,从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发展两个角度探讨该制度的经济效益.本文共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相关概念和文章逻辑框架与研究方法;第二部分联系黑龙江垦区和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运用SWOT方法分析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并结合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分析,从微观层面探究相互保险在黑龙江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数据从宏观角度评估相互制农业保险制度给黑龙江垦区农业发展带来的变化,重点研究其经济效应;最后一部分从政策制定、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发展建议并总结,为中国相互制保险机制的完善和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提供参考.
相互制农业保险 经济效益 政策调整 风险控制
李韫哲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北京102206,中国
国内会议
广西桂林
中文
394-406
2017-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