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高校图书馆的启示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标志着立法保障公务文化服务的开端.高校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主体,可以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得到关于如何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启示,也面临着新的要求和挑战.通过主动服务和委托服务两种服务模式,高校图书馆将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依托,更好地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中来.
高校图书馆 公共文化服务 主动服务 委托服务
裴凡星
辽宁大学图书馆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117-120
2017-04-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