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老年教育促进社会和谐
19世纪中叶,一些发达国家首先提出”健康老龄化”概念;继之,世界卫生组织又提出了”积极老龄化”口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为我国老年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人们不仅力求自己的生命得以延长,还希望自己的生命质量得以提高.面对不可逆转的老龄化趋势,中国政府予以高度关注,不仅在医疗保健、敬老优待、养老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注重从教育入手实施精神关怀.”十三五”时期,将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需要正确处理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从制度、文化、组织、精神等诸多方面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各项准备.通过发展老年教育,切实保障老年家庭和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老年教育 和谐社会 老龄事业 经济发展
孙建北
中华女子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86-99
2016-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