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的工作模式和运作机制
DRGs付费与按项目付费最大的不同,是对于一个住院病例的价格(补偿的费用)是既定的,除了诊断和手术操作确定以后,与病人住院期间接受的服务及其数量(尤其是使用的药品和耗材)关系不大。于是,当医院诊治某类病人的成本高于DRGs付费的补偿费用,医院有动力将成本降低到补偿费用水平以下。当然,无论是基于按项目付费还是DRGs付费,控制医疗成本本身是需要医疗服务提供者付出努力的。为此,通常情况下,在支付制度变革的初期,医保部门对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实行的政策相对宽松,或者给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提供优惠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宽松”和“优惠”可以看作对医疗服务提供者为控制成本而付出努力的补偿。
医院管理 诊断相关组 付费模式 运作机制
简伟研 胡牧
100191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68-72
2016-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