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教师的惩戒之善及其实现

惩戒是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然而,如何以惩戒之善实现教育之善对教师而言却是巨大的挑战.因此,就需要细究惩戒之善恶,并在伦理和教育的维度上进行区分.根据惩戒教育效果的不同,可以将惩戒分为教育性惩戒、非教育性惩戒和反教育性惩戒.而想要将惩戒控制在善的范围之内,就必须遵循其应有的边界——底线意义上的法律边界,道德层面上的伦理边界以及教育意义上的教育边界.除此之外,在具体教育实践中实现惩戒之善,还需要教师做到善用”不罚之罚”的教育艺术,避免惩罚的误用,能够承担惩戒之责,并令惩戒触及羞耻感,却不伤害自尊心,还要注意在保持惩戒的公正以及理性,避免情绪性惩戒的反教育性后果.

教师群体 惩戒行为 自尊心 反教育性后果

蔡辰梅

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0

国内会议

全国第四届教育伦理学学术研讨会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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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246

201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