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司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研究--基于法律解释方法之检讨

在我国现行《公司法》上,共8个条文11处出现”担保”一词,其中第16、104、121、148条构成公司对外担保的规范体系.并且《公司法》第16条是公司对外担保的一般性条款,该条第1款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但是,如果公司违反法律或章程有关担保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违反法律有关担保的规定、或者章程没有规定担保事项,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此即本文所指的”公司越权对外担保”行为,该行为效力如何?对此我国立法未予明确规定,导致法院的司法判决态度不一,学说争议也一直聚讼纷纭.故而,本文拟结合立法过程、《公司法》第16条实施前后的司法实践状况以及学术上的理论纷争,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对该条的理解和适用展开检讨.

公司法 对外担保 越权行为 法律效力

曾大鹏

北京大学

国内会议

第二届担保法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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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44

2016-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